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,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,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。债权人申报债权,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。在申报债权期间,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。
注销公司,一需要步骤如下:
1、召开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,决定注销公司并选举注销小组成员;
2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,需要清理公司的财务、税务和人事等方面的事项,如缴清各项税费、清理债权债务、处理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;
3、提交注销申请材料,包括注销申请书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、税务注销证明、财务清算报告等文件;
4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,如无问题,公告注销信息;
5、等待公示期结束后,领取注销证明并在税务、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。